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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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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简报第7期
点击量:5389      发布时间:2022-03-02

评估基本知识一


一、评估的全称是什么? 

答:评估的全称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二、评估对象是什么? 

答:评估的对象是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

三、什么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教学工作为 核心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息式的综合性评估。

四、评估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五、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答: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六、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 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教育方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 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 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 标(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二)教育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素质 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重视全面质量 管理和系统方法在高职高专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应用。

(三)工作依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 行)》是评估工作的直接依据。

七、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学校自评与专家组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组 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 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三)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 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四)评价与引导引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 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八、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评估的重点是要考察学校是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 产学结合发展道路。考察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特别是实 训环节的建设情况。

九、评估要实现哪三方受益? 

答:学校受益,培养对象--学生受益,用人单位受益。

十、评估的结论是什么? 

答: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