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2024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从2024年起,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附件2)《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解读40问》(附件3)等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24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专升本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升本各项工作的开展。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以及教务处、学生处、空中乘务学院、民航运输学院、信息与技术学院、旅游与轨道交通学院、纪检监察处、安保和舆情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升本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三、报名工作
(一)资格预审
1.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学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学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2.预报名审核流程
(1)10月31日09:00-11月15日17:00前,有意愿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皆可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4),将电子版提交给各二级学院;同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11月16日-12月5日,二级学院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和绩点计算(审核参照附件4报名表上的填表说明);
(3)12月6日,二级学院将预审合格的预报名学生申请材料和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进行复核,教务处复核并予以公示;
(4)12月15日前教务处将预审合格学生名单导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所有预审合格的学生(包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名。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2.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四、材料收集与审核
(一)免试
1.获奖免试生
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可申请免试。
(1)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2)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时间为2024年4月6日9:00-11:00。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表,退役证或是部队开具的退役证明复印件。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
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学院根据材料进行初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表,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加分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
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特别注意:所有拟享受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均须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材料审核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成绩排名方法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排名按照同一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学生不计入排名:
1.统招2024届毕业生、五年一贯制2024届毕业生和扩招2024届毕业生分别排名;
2.统招2024届毕业生统计前四学期课程成绩;五年一贯制2024届毕业生统计高职阶段前两学期课程成绩;扩招2024届毕业生统计前三学期课程成绩;
3.排名在前40%学生若放弃报名资格,按照平均绩点排序依次递补;
4.平均绩点核算公式如下:
学生平均绩点=[(课程A成绩/10-5)+(课程B成绩/10-5)+…+(课程Z成绩/10-5)]/总课程门数
说明:
(1)平均绩点取一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则按专业核心课的平均绩点排名;
(2)补考合格,无论成绩高低均按1个绩点计算;
(3)若在12月5日前,尚有补考未过课程,则该课程绩点为0;
(4)办理课程免考或学分互认的课程,均按1个绩点计算;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普通高校专升本分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2个类别组织考试。理工农医类考生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生考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学校各专业的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备注: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8个专业的最终考试科目待省教育考试院回复后确定。
各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通知》统一命制。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二)考试时间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于4月6日-7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组织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点具体负责实施。考生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通知,查看考点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学校教务处申请修改,避免因信息差错耽误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及打印。具体查询时间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具体时间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成绩发布时的公告)。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学校回复考生。
八、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工作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四川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以及有关高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招生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适时公布。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均设置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即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0个不同的专业+院校志愿(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若可供选择的专业+院校志愿或志愿填报意向不足30个,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至30个志愿。
九、录取工作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给据邮件方式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录取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上级发布新的相关规定,则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专升本政策咨询联系人:朱老师(028-35060507)。监督电话:纪委监委(028-35060557)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PDF
附件2: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pdf
附件3: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解读40问.pdf
附件5: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4届专升本报名考生信息统计汇总表.xlsx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